食品安全風險提示:餐飲服務單位、單位食堂要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發(fā)布日期:2023-11-08 
來源:廣州日報   瀏覽次數(shù):7975
中國食品網訊:
餐飲服務單位、集中用餐單位食堂是餐飲食品加工、消費者用餐的重點場所,防止鼠、蠅、蟲等有害生物侵入,防控食品安全風險,守護消費者食品安全是餐飲服務單位、集中用餐單位食堂應履行的主體責任。11月7日,廣東省市場監(jiān)管局發(fā)布食品安全風險提示,提醒餐飲服務單位、集中用餐單位食堂應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餐飲服務通用衛(wèi)生規(guī)范》(GB 31654-2021)、《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范》,加強對有害生物的防治。
省市場監(jiān)管局提醒 ,餐飲服務單位、集中用餐單位食堂周邊不應有可能導致蟲害大量滋生的場所,難以避開時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有害生物進入餐飲服務和食堂場所。
保持整體建筑結構完好、環(huán)境整潔,所有線槽、配電箱(柜)密閉,防止蟲害進入破損部位孳生,侵入食品貯存、加工等場所引發(fā)食品安全風險。
地面、墻壁、門窗、天花板的結構應能避免有害生物侵入和棲息。食品半成品、成品和清潔的餐用具暴露區(qū)域上方天花板的材料選用和結構應能避免灰塵散落和冷凝水垂直下落,并防止有害生物孳生和霉菌繁殖。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窗應通過安裝空氣幕、防蠅簾、防蟲紗窗、防鼠板等措施,防止有害生物侵入。
有害生物防治應遵循優(yōu)先使用物理方法,必要時使用化學方法的原則。化學藥劑應有專門設施存放,確保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
應根據(jù)需要配備適宜的有害生物防治設施,如滅蠅燈、防蠅簾、風幕機、粘鼠板等。人員、貨物進出通道應設有防鼠板,門的縫隙應小于6mm;場所內應使用粘鼠板、捕鼠籠、機械式捕鼠器等裝置,不得使用殺鼠劑。排水管道出水口安裝的篦子縫隙間距或網眼應小于10mm。滅蠅燈的安裝位置和數(shù)量應根據(jù)場所布局、面積及滅蠅燈使用技術要求確定;使用電擊式滅蠅燈的,滅蠅燈不得懸掛在食品加工制作或貯存區(qū)域的上方,防止電擊后的蟲害碎屑污染食品。
收取貨物時,應檢查運輸工具和貨物包裝是否有有害生物活動跡象(如鼠糞、鼠咬痕等鼠跡,蟑尸、蟑糞、卵鞘等蟑跡),防止將有害生物帶入餐飲和食堂場所。
定期檢查食品庫房或食品貯存區(qū)域、固定設施設備背面及其他陰暗、潮濕區(qū)域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活動跡象。如發(fā)現(xiàn)有害生物,應盡快將其殺滅。發(fā)現(xiàn)有害生物痕跡的,應追查來源,消除隱患。
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食品或者食品容器、工具、設備等受到有害生物污染。若食品容器、工具、設備不慎受到污染,應進行徹底清潔,確保消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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