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十大消費維權(quán)案例③:吃到一半發(fā)現(xiàn)蟲子!外帶餐食要注意……
發(fā)布日期:2025-03-13 
來源:湖州市場監(jiān)管微信   瀏覽次數(shù):53
中國食品網(wǎng)訊:
生活中鬧心的事莫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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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喝的奶茶,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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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拆封的零食,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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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鬧心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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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到一半的食物,出現(xiàn)了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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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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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潯區(qū)消保委就收到這樣一個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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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人在南潯某餐廳花費69元購買了一個炸雞桶和一只炸雞,其女兒在就餐時發(fā)現(xiàn)炸雞桶底部有個蟲子,桶邊上還有蟲子尸體的殘留物,于是要求消保委幫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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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投訴后,工作人員第一時間了解情況,經(jīng)仔細(xì)詢問,該餐點是投訴人在下午4點進店購買外帶回家,并非堂食,投訴人女兒是當(dāng)晚9點在家用餐時發(fā)現(xiàn)的餐盒內(nèi)有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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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過調(diào)解,雙方達(dá)成退款的協(xié)議,商家當(dāng)即表示歉意,并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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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事情就這樣圓滿結(jié)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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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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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分鐘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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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再次接到投訴人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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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人情緒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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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rèn)為消保委在包庇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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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必須得到1000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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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耐心解釋了由于其餐點是外帶,且在家里放置了幾小時后才食用,無法明確蟲子來源,商家本不愿退款,溝通良久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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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消費者協(xié)會受理消費者投訴工作導(dǎo)則》的規(guī)定,對雙方消費糾紛已調(diào)解成功,不再受理同一投訴,但是由于投訴人的用餐體驗不好,工作人員才再次與商家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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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處理結(ji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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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與商家再次溝通,商家愿意補償投訴人一次到店免費用餐,金額100元左右。工作人員當(dāng)即致電投訴人,告知其商家方案,并耐心勸導(dǎ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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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委基于保護消費者權(quán)益的原則,促成了調(diào)解。商家雖未直接承認(rèn)責(zé)任也愿意退款并作出補償,體現(xiàn)了企業(yè)的社會責(zé)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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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投訴人就之前的言論表示歉意,對消保委積極幫助維權(quán)的工作態(tài)度表示滿意,并主動放棄了這次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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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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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企業(yè)應(yīng)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定期檢查衛(wèi)生狀況和食材質(zhì)量,確保消費者用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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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外帶非堂食等情況,消費者要仔細(xì)檢查餐品包裝是否完好、清潔,食物是否有變質(zhì)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問題后盡早與商家積極溝通并保留記錄,或者向相關(guān)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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